访谈实录
2025-01-04 18:02 点击次数:205
根据《国家电网公司关于完善居民阶梯电价制度有关要求的通知》(国家电网财〔2013〕2045号)、《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关于居民一户一表改造及绕越产权抄表到户资产移交有关要求的通知》(闽电营销〔2014〕327号)文件相关要求,对目前仍由总表供电、未执行一户一表抄表收费服务到户的纯居民住宅小区或商住一体小区(有独立产权证明)要进行一户一表改造。
本着体现民生、体现客户意愿、确保安全管理的原则,供电企业将逐户梳理用户方面,制定改造计划,开展可行性研究及项目储备;加强与政府、居民用户沟通,在政府主导下签订“一户一表”改造协议,分批次启动改造工作。凡有政府、机关、军队、企事业单位管理的小区,如果用户没有改造意愿,可暂不纳入一户一表改造范围。根据住宅小区的环境、负荷发展、负荷等级和现有供配电设施状况,因地制宜地制定一户一表改造技术方案。
一户一表改造工程范围为上级电源到电表箱(含电表)为止,不包含表后线改造,但应确保改造后用户通上电源。因供电单位原因需调整表箱位置的,新表箱的出线至原入户线路之间的设施纳入一户一表改造范围。改造过程中用户提出要求迁移电表位置的,表后线由用户出资选择设计、物资和施工进行建设。存量合表居民用户一户一表改造由供电企业负责实施,不收取费用。